(1)考生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达到所在省区市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或相应特殊类型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2)考生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达到所在省区市同科类高考总分满分分值的80%及以上。

对于同时满足上述条件的考生,依据考生的高考单科成绩加权计算得到“入围成绩”,再将“入围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数的5倍确定各省入围我校考核考生名单(末位如出现同分情况,同分考生均获得入围资格)。“入围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入围成绩 =重点科目高考成绩(之和)*1.2 +其他科目高考成绩之和(注:以上成绩均不含政策性加分,重点科目名称参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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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二类考生

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须达到所在省区市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或相应特殊类型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即可入围。

学校考核办法

我校原则上采用到校现场测试的方式组织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专业综合测试和体质测试,同时对考生的综合素质档案进行评价。考生须按要求报到方可参加我校考核;考生须按要求参加我校全部考核测试环节,学校考核成绩方为有效。学校考核(含报到)于6月30日至7月2日之间进行,考生须按照要求携带相关材料参加学校考核,具体报到及考试安排详见我校在考试前发布的考试须知。

1. 专业综合测试

各招生专业综合考察考生对本专业相关学科的基础知识、基础理论的掌握程度,以及考生的兴趣志向、科研潜质、创新能力等多方面内容,采用专家与考生“多对一”测试评分形式,全程录音录像。我校将对考生专业综合测试成绩划定最低合格线。

2. 考生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

学校专家对考生综合素质档案进行评价,结果作为专业综合测试环节的重要参考。

3. 体质测试方案及成绩使用方法

所有考生须参加体质测试,体质测试成绩作为录取环节的重要参考,无故不参加者校考成绩视为无效。因身体原因无法参加体质测试者须提交相关证明,经我校审核同意后可不参加体质测试。具体内容详见《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2年强基计划招生体质测试方案》。

4. 防疫要求

(1)考生应牢固树立防范意识,严格遵守防疫规定,尽量减少外出,不去人员密集场所,在公共场所科学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注重个人卫生,保持良好生活习惯。考生应持续做好考前14天身体健康状况回顾、监测与记录,做到健康备考。考生来京及来校均应切实做好个人防护。

(2)考生应主动了解各地疫情风险等级,密切关注并严格遵守各地特别是北京市的各项疫情防控要求,自觉配合疫情防控排查检查,服从疫情应对处理措施。考生可通过“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查询各地疫情风险等级。

(3)我校强基计划考场严格执行北京市相关疫情防控政策,有关入场要求我校将在考前及时发布。

如遇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我校将对上述考核办法进行调整。具体测试内容、安排和适用考生范围由学校依据疫情形势,按照上级相关要求决定,并于考前发布,考生须按我校要求参加相关测试环节。

录取办法

1. 综合成绩折算办法

综合成绩(保留2位小数)=(高考成绩÷高考满分×750)×85%+(学校考核成绩÷学校考核成绩满分×750)×15%

备注:参与折算的考生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参与折算的学校考核成绩为专业综合测试成绩。

2. 确定录取名单

对于专业综合测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线的第一类和第二类考生,分别按照如下规则确定预录取名单。

(1)第一类考生:根据考生填报志愿和在相关省份强基计划的招生名额,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比较体质测试成绩(申请免体测考生体质测试成绩排序位于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最后),由高到低排序确定预录取名单。

(2)第二类考生:综合成绩达到其生源地报考第一类考生最低预录取分数线的,予以预录取,所需计划不占用第一类考生的招生计划。

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并报各省级招办审核,办理录取手续。

我校将于7月5日左右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公布录取结果,公示录取标准。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后续各批次高考志愿录取。

培养方案

学校精育良才,立德树人,突出人才培养中心地位,把培养拔尖人才与强化爱国担当相结合,在知识创造中培养人才,在人才培养中创造知识,着力培养理想高远、学识一流、胸怀寰宇、致真唯实的领军领导人才。

学校高度重视强基计划人才培养,以支撑和引领国家重大发展战略为目标,招收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青年学生,结合学科优势,在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应用物理学、化学、工程力学、飞行器动力工程六大优势专业开展强基计划人才培养,针对每个强基计划专业特点,在学校人才培养总目标指引下,进一步凸显对应专业的人才培养特色。

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

依托数学科学学院培养。瞄准国际数学前沿,培养引领数学研究方向、应用数学与工程技术交叉融合、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的基础数学拔尖创新人才。

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

依托人工智能研究院培养。夯实数学与信息学科基础,深化科教融合,强化学生在数据中凝练科学问题和研发复杂数据系统演化行为的潜力和能力,培养引领信息和智能科技变革的、富有原始创新精神和技术突破能力的拔尖创新人才。

应用物理学专业

依托物理学院培养。夯实理论基础,突出实验实践,强化理工融合,实施科教协同,培养具有一流竞争力的应用物理拔尖创新人才。

化学专业

依托化学学院培养。培养具有家国情怀、国际视野、扎实数理基础、深厚专业知识、全面实践技能,立足化学及交叉领域的原始理论创新和颠覆性技术研发的高素质拔尖创新人才。

工程力学专业

依托航空科学与工程学院培养。强化数理基础,厚植力学理论,注重学科交叉融合,培养工程科学技术领域的力学基础研究和前沿拔尖创新人才。

飞行器动力工程专业

依托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培养。夯实数理化基础,厚植“自强中国心”情怀,注重力学与信息、材料、制造的多学科交叉,强化工程创新与实践能力融合,培养国家战略发展领域(航空动力)具有原始创新精神和技术突破能力的前沿拔尖创新人才。

学校着力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深入推进已有的一制三化人才培养模式,加强强基计划人才培养顶层设计,构建培养目标、培养体系、课程体系、教学资源与质量体系相互支撑的系统性培养体系结构。学校人才培养模式具有如下特色:

实施完全学分制的个性化培养。促进学生知识结构的科学性,推进因材施教的个性化培养,注重扎实数理基础与解决科学问题相结合,在必修课程板块外,开设与培养方向有关的系列选修课程,实施完全学分制,学生在完成必修课程后,可以结合发展规划和学习兴趣制定个性化的培养方案。

实行多维度团队化集体导师制。为学生配备由思政、学业、学术、朋辈导师组成的导师团队,思政导师引领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形成,学业导师帮助学生强化课业学习,学术导师指导学生学术素养的培育,朋辈导师帮助学生融入校园生活,各类导师组成小组,采取集体导师制,协同助力学生成长成才。

实行小班化研究型探究式教学。提高课程教学质量,全面实施小班化教学,开展研究型探究式教学,结合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在育人中的作用,推进团队式互学互教的学习方式,以一流课程助力一流人才培养。

建立科教协同项目式能力培育。充分发挥学校学科和科研优势,面向强基计划学生,全面实施科研实验室开放机制,大力支持学生参与学校科创品牌项目“冯如杯”,配备导师指导科创实践,给予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学校科创培养项目等专项支持,助力学生科研能力的培养。

注重跨文化交流能力的蕴育。大力支持强基计划学生参与学校国际化交流项目,通过国际暑期学校、国际科创项目等形式,着力培养学生国际视野和跨文化交流能力。

强基计划作为国家重大的人才培养战略,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将以一流的人才培养体系、一流的师资、一流的课程、一流的模式、一流的资源、一流的机制,努力把一流的学生培养成一流的人才。

其他说明

(一)关于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原则上所有参加强基计划考核的学生均应提交综合素质档案。已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省份,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将考生电子化的综合素质档案提供我校。未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省份,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总本地各中学考生的综合素质档案后,统一上传至我校强基计划报名平台系统。

(二)对于报名材料及综合素质档案造假或在我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将取消强基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取消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证、学位证。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因未按我校要求完整准确提交报名材料导致影响考核成绩者,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报名我校强基计划的相关考生,需确保高考报考科类、选考科目和竞赛获奖、身体情况等条件符合我校相关专业的报考要求,如因条件不符导致无法被我校强基计划录取,相关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通过强基计划录取的学生入学后原则上不得转专业。特殊情况下,强基计划招生专业之间可以转专业,但转入专业须有空额。对于无法完成强基计划培养方案的学生,可分流到本专业对应普通班继续学习。

(五)选拔测试期间,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六)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强基计划等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

(七)因受疫情影响,学校考核办法和录取办法可能将视本地疫情防控情况做出相应调整,具体安排届时另行通知。

监督保障机制

(一)我校强基计划招生工作在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校招生办公室统筹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我校将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三)我校强基计划招生工作接受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咨询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7号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知行南楼302室

邮编:

招生咨询电话:、(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4:30—17:00)

传真:

电子邮箱:zsbgs@buaa.edu.cn

北航招生网:

监督方式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纪委:电话

九、本简章由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办公室、教务处负责解释。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2022年4月8日

南京大学2022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南京大学2022年继续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以下简称“南大强基”),探索多维度考核评价模式,选拔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青年学生进行专门培养,使他们成为肩负时代使命、具备全球视野、推动科技创新、引领社会发展的未来各行各业拔尖领军人才和国家重大战略领域后备人才。

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各省(区、市)符合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具有强烈的专业兴趣,综合素质优秀,基础学科拔尖,并有志于将来从事相关领域科学技术工作的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报名。申请报名考生分为以下两类:

第一类:综合素质和学业成绩优秀的考生;

第二类:相关学科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考生,且高中阶段须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任一学科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得全国决赛二等奖及以上奖项。

招生专业及计划设置

南大强基设三个专业组8个专业,分别是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汉语言文学(古文字学方向)、历史学、哲学。我校对第一类和第二类考生分列计划,其中第一类招生计划见报名系统。招生专业科类要求和选科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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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身体条件还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及有关补充规定。

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一)网上报名。4月10-30日,考生可登录南大强基报名平台(),按照要求完成网上报名。所填信息须完整、准确、真实。报考南大强基的考生不能兼报其他高校强基计划,且只可选择1个专业志愿。其中,第二类考生只能在竞赛科目所对应专业组中选择1个专业志愿,并上传竞赛成绩证明;若我校没有安排对应专业组招生计划,则只能按照第一类报考。竞赛成绩不满足条件的第二类报名考生,不予审核通过。填报志愿提交后不得修改。

(二)考生参加统一高考。

(三)南大考核。

1.初试。初试将于6月15日前进行,考试科目为学科素养基础,成绩不计入综合成绩,具体安排另行通知。第一类考生按照通知要求交费并打印准考证。我校依据考生初试成绩,按照分省分专业计划的4倍划定复试资格线。末位如出现同分情况,同分考生均获得复试资格。

2.复试确认。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平台阅读知情同意书,确认是否参加复试。逾期未完成确认的,视为放弃后续选拔。对确认参加复试又无故放弃的,我校将名单通报生源省份省级招生考试机构。

3.复试。复试将于6月22日前进行,包括笔试、面试和体育测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笔试和面试全程录音录像,分别按照100分和50分记入南大复试成绩。体育测试项目为50米跑、立定跳远,结果作为录取的重要参考。笔试按照考生报考专业所在专业组进行,其中专业组1笔试科目为数理探究,专业组2笔试科目为化生综合,专业组3笔试科目为阅读表达。

4.第二类考生不参加初试,须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平台阅读知情同意书,确认是否参加复试。我校将结合考生学科特长另行组织考核。

5.南大考核方案可能因本地疫情防控情况做出相应调整。

(四)录取办法。

1.考生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下同)须达到所在省(区、市)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合并本科录取批次省份单独划定的相应分数线)。

2.按照“高考成绩÷高考满分×850+南大复试成绩”计算综合成绩。对第一类考生,依据综合成绩和分省分专业计划进行录取。末位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高考成绩、高考数学成绩、高考语文成绩、高考外语成绩排序。对第二类考生,综合成绩达到生源地第一类考生同专业组最低录取分数线的,使用分列计划录取。

3.我校将在高考出分后确定录取名单,公示录取标准,并在本科提前批次录取前完成录取。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所在省(区、市)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后续各批次高考志愿录取。

培养方案

我校将充分发挥综合性、研究型高校特色,汇聚一流学科、一流师资、一流育人资源优势,依托新时代南京大学“三元四维”人才培养新体系,打造强基计划学生培养特区,引导学生在大师引领下聚焦国家重大需求、人类未来重大挑战、重大科学问题等关键领域,通过探究和创造性活动,强化使命担当,提升综合素质,增强创新能力。

(一)阶段考核的动态进出机制。

根据学生兴趣发展和学习能力,建立“科学化、多阶段、动态性进出”考查机制,为学生建立动态进出通道和分流引导,注重激发学生探索未知的热情,促进学生不断深化自我认知,帮助学生确定符合个人特长与潜能的研究方向与目标。

(二)通专融合的优质课程体系。

依托南京大学通识教育2.0体系,帮助学生融会不同的知识领域,培养学生广博的视野,提升综合素养。以文理工医协调与特色发展的学科支撑体系,打造兼具思想性、学术性、交叉性的专业课程体系和跨学科研修平台,构建本研衔接培养机制,促进学生在相关学科领域内开展有深度和广度的探究。

(三)追求卓越的科研训练体系。

以培养基础学科学术殿堂的“准学者”为目标,坚持前沿引领,开展“每生一项目”,开放校内外各层次高水平研究平台,让学生接触专业前沿;坚持大师引路,实施“每生一导师”,通过师生深度交流协作,促进科学精神和科学思维养成;加强国内外交流,推进“每生一游学”,打造多层次、宽领域的游学项目,开拓学生学术视野,培养跨文化交流能力。

(四)精准优质的支持服务体系。

围绕学生信仰坚定、学业提升、体质增强、心理健康、生涯发展、国际视野拓展、领导力提升等提供个性化指导,为学生自主学习与思考、研究与探索创造有利条件。注重批判性思维、问题解决能力等深度学习能力的培养与发展。强化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开展学习与发展综合评价,完善奖励制度体系。

其他说明

(一)已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将考生电子化的综合素质档案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尚未建立的,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总本地各中学报考学生的综合素质档案后,统一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

(二)对综合素质档案造假或在高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我校将取消其强基计划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

(三)被录取学生不参加入学后面向新生的二次选拔,本科阶段转专业范围原则上限于南大强基招生专业之内,具体按照强基专业动态进出方案实施。

(四)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强基计划等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

监督保障机制

(一)南大强基招生工作在南京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学校本科招生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标准公示。

(二)我校将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三)南大强基招生工作接受南京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举报邮箱:

@nju.edu.cn。

(四)南大强基招生录取及入学培养工作按照教育部相关政策执行。若政策调整,则按照新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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